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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决算信息

浏览:12 日期:2017-09-21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主要职责是培养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职业素质,旅游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艺术幼师、服装设计与制作等学历教育相关职业培训。

决算单位仅为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设置: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是正处级单位。县处级领导职数7名,内设机构11个,乡科级领导职数31名

学校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

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拨款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秦皇岛市教育局。


第二部分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决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全年总收入4569.6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33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4.81%;事业收入225万元,占总收入的4.92%;其他收入12.24万元,占总收入的0.27%。全年总支出56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07万元,占总支出的80.42%;项目支出1108.01万元,占总支出的19.5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3182.9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14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3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75万元,项目支出1107.11万元。全年收入和2015年相比减少911.4万,负增长19.94%,支出和2015年相比增加499.54万元,增长8.82%,收入减少的原因是结余结转资金上缴财政,不计入当年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改革,大幅度调整工资,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支大幅增加。

2016年决算和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资大幅调整引起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在2016年度期间收到免学费补助资金370.8万,而年初预算中没有涉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21.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占“三公”总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3万元,占“三公”总支出的96.20%;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占“三公”总支出的3.8%。由于中职学校县乡以下学生免学费,国家对免学费的学生给予学校经费补助,“三公”经费来源于免学费补助,年初无法做出预算安排,因而预算中未涉及。

2016年决算因公出国支出决算0万元,和2015年决算数相比,因公出国经费减少近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和2015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现有车辆使用年限大部分在10年,年久车辆易出毛病修理费用本身就加大,而2015年下半年汽车维修款未结算,全部集中在2016年结算,造成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幅度较大。2016年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公务接待18次,接待人数171人)。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校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6年学校采购支出总额650.8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442.21万元,采购工程支出202.02万元,采购服务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

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

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

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